党校培训学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二、自觉服从党校的领导和教学安排,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三、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尊敬老师,学员须提前10分钟到场,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学习讨论时积极发言。

四、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应向所在分党校请假并报党校备案,未经批准缺课者按旷课处理。学员在学习期间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或旷课一次者,取消学员资格,不予结业。

    五、学员应按培训班的要求,积极参加所在分党校及学习小组组织的活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参加结业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违纪或舞弊者一律取消学员资格。结业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项不及格者,不发结业证书。平时考核成绩由平时考勤、听课笔记、讨论发言、参加活动和心得体会五项成绩构成。平时成绩的考核由各分校负责,平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