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稿)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7〕92号)、《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2〕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建立健全推免工作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全面考核的原则:以学生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考虑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倾向等综合素质,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评,择优选拔。

二、推免类型与名额分配办法

1.推免工作包括“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两大类型。

2.学校下达的学术型推免生名额保留在学院,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当年度符合条件、报名参加推免的学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时按其专业排名,统筹兼顾,择优选拔,确定推荐人选。各专业拟推荐名额:该专业应届学生人数/学院应届学生总人数*学院拟推荐名额总数(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专业可以推荐1人。

3.“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的名额根据当年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下达的计划指标直接分配至相应专业。

三、推免条件

1.推免生从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推荐(不含独立学院学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申请“硕师计划”的学生须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且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配给我校的岗位学科一致。

2.推荐的学生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年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学分,且无补考科目。

(2)前三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10%(“硕师计划”为50%)以内。

(3)学术型推免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硕师计划”的学生大学英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申请“硕师计划”的学生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结果须在二乙及以上并符合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要求。

四、综合成绩评分办法

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成绩排名靠前的优先推荐。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占85%,综合素质占15%)

2.学业成绩:按前三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计算,通过学院、教务处统一并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学业成绩=个人平均学分绩点/所属年级专业最高平均学分绩点×100×85%。

3.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竞赛获奖、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分为以下四个类别:科研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学科专业竞赛、社会活动情况。综合素质评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综合素质=个人综合素质考核分数/当年度所有申请推荐学生中最高综合素质考核分数×100×15%。

(1)科研论文发表

表一  科研论文发表等级与分值一览表

等级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期刊

CSSCI/CSCD源()刊

北大核心

其他省级刊物

分值

50

30

25

10

发表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发表科研论文的刊物须为发表当年度中国知网可查的正式刊物,不同学术论文不累加计分,仅取1项最高分;刊物等级以论文发表当年度的级别为准。学生独(合)著论文,投稿前必须向一位本专业老师报备,获得必要指导,否则发表后不计分。

(2)科研项目

表二  科研项目等级与分值一览表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地厅级

分值

15

10

3

不同项目仅取1项最高分。项目主持人系数为1,第2-3者系数为0.5,余者为0.2。学生仅参与教师课题或项目,不计分。

(3)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专业竞赛类活动

 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专业竞赛等级与分值一览表

等级

国家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不同奖项不累加计分,仅取1项最高分。奖项等级设置与表中不同的,最高奖项按表中一等奖类推;单项奖按三等奖减半计分,优秀奖不予计分。团体竞赛项目排名第1者系数为1,第2-3者系数为0.5,余者为0.2。对获奖的认定,原则上以获奖证书为准,但是比赛组织者官网上已认定的(非公示)也可计算。

(4)社会活动: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计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计8分,参加政府组织的国家级志愿服务计5分,省级志愿服务计2分。


五、推荐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组织、考核、审定、接受考生咨询、监督、申诉及处理等工作,推免结果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领导和各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直系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推免工作。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好《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签署承诺书,同时向所属系部负责人提交有关成果、奖励证明原件及学院教务部门提供的必修课程成绩,各专业初审、测评后将推荐人选及相关资料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3.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各专业推荐的人选按上级文件、学校推免办法及学院“推荐细则”的规定进行综合测评选拔,依据学校分配的推免限额审定初选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4.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硕师计划”的学生填写《“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申请“硕师计划”的学生还须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供需见面会,按照正式教师聘用和特岗教师录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未签订《教师聘用合同》者,不予推荐。

6.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该系统信息为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进行就业推荐并不得中途退出。

    2.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

   (3)取得免试资格后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80分(或良好)者。

3.学院鼓励参加了考核但未被推荐免试的学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按照学校相关精神优先录取。

4.未尽事宜,另行讨论。

5.本细则从颁布之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归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



                                           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

               2022年09月09日